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

时间:2024-05-07 作者:杭州律师电话

根据双方合同确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而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本文链接: http://www.kcmang.cn/780335.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九江律师 磐安律师 眉山律师 阜阳阜南县律师 威海律师 阿坝律师 云南律师 奉化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请律师 重庆律师 伊春律师 烟台律师 四川律师 怒江律师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杭州律师法律服务 东乡区律师 宿州灵璧县律师 合肥庐阳区律师 滁州来安县律师 沭阳县律师 余姚市律师 孝感律师 三台县律师 长治律师 泉州律师 湛江律师 绵阳律师 新乡律师 成都律师